扬州市江都区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扬江卫防指〔2021〕3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5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和检测频次。
高风险岗位人群:医疗机构内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中风险岗位人群:医疗机构内预检分诊点、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胸外科、内镜室、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每月至少检测1次核酸。
其他重点监测人员:发热门诊患者,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门急诊手术患者等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含后勤工作人员、护理员等)每2个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明确诊断报告时间及路径。诊断结果明确后,应于1小时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区卫健委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疫情网络直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从6月10日起,每天上午下班前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统计表》(电子版)报区卫健委医政科,联系人:王菲,QQ号:772887923。
附件: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统计表
扬州市江都区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代章)
2021年6月9日
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应检尽检” 人群范围 |
检测频次 |
人员类别 |
应检测人数 |
当日检测数 |
累计检测数 |
当日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数 |
累计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数 |
高风险岗位人群 |
每周检测1次 |
医疗机构内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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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岗位人群 |
每月至少检测1次 |
医疗机构内预检分诊点、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胸外科、内镜室、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科室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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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监测人员 |
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
发热门诊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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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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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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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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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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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手术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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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个月检测1次 |
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含后勤工作人员、护理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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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检测数:前期如有相关检测数据,则应将前期数据纳入“累计检测数”统计;如无相关数据,则自6月10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