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扎实措施,克难求进,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江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高点定位。一是谋划工作布局。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等,统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2021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落实学法活动。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新《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三是推进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营造“比学赶帮”的氛围。开展法治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对环保、应急等6家行政执法部门和13个镇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察。围绕省下达的年度监测项目和江苏法治环境指数,形成实施方案,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高质量上报。四是坚持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报告制度常态化。
(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改革。一是进一步有效提升“三整合”改革成果。按照《持续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的十条实施意见》精神,全区各镇均创成“改革示范镇”,实现各镇“一办八局”体制机制,基层审批服务、综合执法水平实现职能、效能“双提速”。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7个部门34项权限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都好办”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品牌项目,企业开办流程更加优化精简。我区13个镇、332个村(社区),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印发《江都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质化运作。增加政法专编3名,编制达5名,调入人员1名,现有人员4人。调整设立行政复议应诉一科、二科两个科室,分别承办区级部门含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以区政府、镇政府、功能区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事务。政府工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工作职责。印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步向深入。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配套“六稳”“六保”相关措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便民办税,大力推进“非接触式”服务,共办理纳税服务业务180万余次,其中网上办理126万余次,占比达70%,行政效率全面提升。制定《涉企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免罚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营商环境实质提升,共办结新设立的各类行政许可17253件,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变更事项6483起。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综合运用硬核值守、拉网排查、区域协查等方式,完成5轮全员核酸检测。坚持平战结合,强化“两站一场一码头”、农贸商超、冷链物流等领域全链条闭环管控,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按740元/户的标准,向全区6573户低保、散居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发放疫情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486余万元。三是持续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江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扬江政办发〔2021〕53号),组织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紧紧围绕“市场准入快准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全面推进落实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承诺、简易注销承诺制证明事项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四)政府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工作。严格法制审核把关,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江都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文件34件,审核《扬州市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等重大招商引资合同、战略性合作协议25件。二是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区委新聘任8名法律顾问和10名法律专家库成员。积极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重大项目协议审核,出具法律审查意见94条。组建覆盖各部门80人的公职律师队伍,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三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印发《2021年度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施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向居民公开公示决策草案,重大行政决策经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率100%。四是全面建立各镇权力清单。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全面梳理我区各镇行政权力,编制形成《江都区各镇权力清单》《江都区经济发达镇权力清单》,并印发公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
(五)行政执法水平实质提升。一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柔性执法监管的行动方案》,推进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通过预警、提醒、约谈等方式帮助行政相对人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区各镇160余名综合执法人员参加扬州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新《行政处罚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体系,组织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2021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备案审查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37件,对1起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1起投诉进行核查。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矛盾、争议12起。
(六)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调解组织更加健全。出台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四调对接”责任清单,制定调解工作权力清单,完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调解流程。按照《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区、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区人民调解协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化建设,强化交通、医患、劳资、拆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委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今年以来,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8528件,调处成功852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二是排查调解更加多元。整合法院、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资源,探索组建以区非诉讼中心为主体,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稳“一站式接待、一体化调解”中心,实现“多类诉求一个窗口受理,多元调解功能一个平台体现,多类多行业专家一个中心聚合”格局。充分发挥区医患纠纷调委会作用,健全司法所、基层法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城关镇、中心镇公安派出所全部设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是行政争议调解更加实效。今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2件,办理行政复议申请39件,已办结31件,直接纠错2件,综合纠错9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9件、行政抗诉1件、行政赔偿案件3件。
(七)八五普法宣传全面启动。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二是稳步推进干部学法活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组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强化“以案释法”案例报送,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0场。三是持续推动“以案释法”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制定以案释法工作意见,完善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部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惩戒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三整合”后,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能还需进一步明确,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偏弱,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需进一步凸显。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提高区域法治竞争力为关键,靠法用法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振“江北第一县”辉煌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区将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谋划好《法治江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镇两级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区上下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是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统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四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探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广“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数据交互体系,推动各部门管理系统与“一张网”全面对接。
五是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防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规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是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监督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七是聚焦提升各级干部学法守法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以项目化运作为基本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抓好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为主的职业法治教育和以村居“两委”干部为主的村(居)民法治教育。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